污水的預處理和深度處理
污水處理是指為改變污水性質,使其對環境水域不產生危害而采取的措施。城市污水處理一般分為三級:一級處理,用物理處理法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污染物和寄生蟲卵;二級處理,用生物處理法將污水中各種復雜的有機物氧化降解為簡單的物質;三級處理,用化學沉淀法、生物化學法、物理化學法等,去除污水中的磷、氮、難降解的有機物、無機鹽等。
1、預處理
污水處理廠的預處理工藝通常包括格柵處理,泵房抽升和沉砂處理。格柵處理的目的是截流大塊物質以保護后續水泵管線、設備的正常運行。泵房抽升的目的是提高水頭,以保證污水可以靠重力流過后續建在地面上的各個處理構筑物。沉砂處理的目的是去除污水中裹攜的砂、石與大塊顆粒物,以減少它們在后續構筑物中的沉降,防止造成設施淤砂,影響功效,造成磨損堵塞,影響管線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級處理工藝:主要是初級沉淀池,目的是將污水中懸浮物盡可能地沉降去除,一般初次沉 淀池可去除50%左右的懸浮物和25%左右的BOD5。
2、深度處理
主要是由曝氣池和二次沉淀池構成,利用曝氣風機及專用曝氣裝置向曝氣池內供氧,主要目的是通過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將污水中的大部分污染物變成CO2和H2O,這也就是耗氧技術。曝氣池內微生物在反應過后與水一起源源不斷地流入二次沉淀池,微生物沉在池底,并通過管道和泵回送到曝氣池前端與新流入的污水混合;二次沉淀池上面澄清的處理水則源源不斷地通過出水堰流出污水廠。
深度處理:是為了滿足高標準的受納水體要求或回用于工業等特殊用途而進行的進一步處理 ,通用的工藝有混凝沉淀和過濾。深度處理的末端往往還要有加氯要求和接觸池。隨著城市社會經濟的高水平發展,深度處理是未來發展的需要。